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恐怖现场 > 正文 21、狐狸
    陈刚说:“你的疑问也是我的疑问。其实,昨晚当胖子提醒我梧桐树上有血色手掌印并且当我看到时,我就怀疑我俩是不是成了猫头鹰。你说的不错,昨晚的确没有月光,四周黑乎乎的,别说树上有个巴掌印了,就是有人趴在上面,不特别留意的话,也根本看不到的。所以,从昨晚到现在我都一直纳闷不已,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个梦。”

    其实,陈刚还有一句话没说,就是昨晚当他看到血色手掌印时,血肉模糊的手掌上,四根手指头与掌面连接处若有若无,好像冥冥之中在暗示什么。

    另外,昨晚与王大壮从别墅一楼踏上通往二楼的木梯前,分明听到从楼上传出“呜呜”两声女人的哭声,要多瘆人有多瘆人。

    这两处细节,陈刚不是不想说,他知道,说了,两名警察也不会相信,不但不相信,反而会以为他故弄玄虚。别墅闹鬼的传闻在十年前就被政府有关部门封杀了,这件事早已被禁止传播,他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所以还是不说为好。当然,等一切真相大白之后,所有的谜底必将被揭开。

    陆雪见陈刚一脸认真,不由得也困惑起来,手里拿的这块树皮莫非有什么奇异之处?一个手掌印怎么变化来变化去的?被施了魔法不成?

    王大壮说:“毫无疑问,这个印子是动物用爪子模仿人的手掌划出来的。我的乖乖,这是一只什么样的动物啊,居然具备如此高的智商,居然会画画?让我再瞅瞅咦?这笔画,这功力,和那幅肖像有相似之处啊,应该也是素描吧?我嘞个大去呀!要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敢相信这是动物的杰作呀。”

    一听“素描”二字,陈刚心里咯噔一下子,目光再次回到树皮上。凝神再瞅时,不错,王大壮这次观察的很用心,树皮上一道道的划痕有粗有细,从“作画”技巧和“运笔”手法上看,和交到派出所的那幅素描画真有几分神似。

    原本以为是某个动物用爪子在树皮上随意一通乱划,无意中勾勒成手掌的形状,而听王大壮这么一说,再细细这么一瞅,陈刚才发现自己想当然了,原来事情没那么简单,手掌印果真是动物刻意“画”出来的,当然作画工具不是笔,而是爪子。

    陈刚惊讶地不知说什么好,是什么动物干出这等事情呢,这可真是天下奇闻啊!

    周子峰说:“我们没必要拿着树皮回到别墅门前找那棵梧桐树比对了,显然,这就是被剥掉的那块树皮。可以想像,在我们之前赶过来的那个家伙,来这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将带有手掌印的这块树皮去掉。他用锋利的刀具将树皮从树干上剥掉后,并没有带走,而是离开梧桐树朝这个方向一路走过来,把树皮随手丢弃在这里”说到这里,他习惯性地摸出一支烟,拿出打火机,点上,狠力连吸了几口,“什么人干的呢?为什么将树皮剥掉?又为什么丢弃掉呢?”

    “根据我经验c分析及判断,这人有强迫症,”王大壮一脸认真地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心理变态的人有的是。直播间里出现带血的手掌印后,这人不知联想到了什么,顿时就受了刺激,一晚上没睡好觉,天刚亮就急火火跑过来,用刀嗤嗤几下子把带着手掌印的这块树皮剥下来,然后用力一扔,悠!树皮划过一道长长的抛物线后,落到了这地方。他娘的!这人不是神经病也是个二神经,他是觉得树皮害眼哇!”

    王大壮边说边用手比划,动作虽然有些夸张,但让人觉得还真有可能是那么回事。

    半天没有说话的陆雪突然有了新发现,只见她左手拿住树皮,右手大拇指与食指小心翼翼从树皮上捏出一根毛发状的东西,示意给几个人看:“你们看,这是什么?”

    王大壮瞪大眼睛,一瞅后,失望道:“我以为什么呢,一根动物的毛而已。”

    陈刚注意到,陆雪手指捏住的,的确是一根动物毛,颜色褐红,长约7公分,在阳光的照耀中,很是醒目。

    周子峰眼睛一亮:“这应该是那只动物用爪子在树皮上划痕时留下的,陆雪你仔细看看,这是什么动物身上的毛发?”

    “狐狸,这是狐狸身上的毛,”陆雪说,“手感光滑柔软,颜色褐红,只有狐狸才有这样的毛。”

    说完,她将树皮放到鼻前,轻轻嗅了嗅,拿开后,指着树皮上一道道的划痕,补充道,“上面有血腥味,狐狸的爪子比较锋利,单纯用爪子划的话,爪子是不会出血的。而这个用爪子划出来的手掌印,每一道沟槽内却渗进了鲜血,而且,你们再仔细看我手里的这根狐狸毛就是从沟槽内发现的。树皮上的血c还有这根遗落的狐狸毛,说明什么呢?”

    “我去呀!”王大壮呆愣了一下,惊讶道,“难道这只会画画的狐狸,用爪子在树皮上画完人的手掌后,紧接着咬破自己的胳膊,让血流到了树皮上?这根毛,是从狐狸被咬破的地方被血连带下来的?”

    说完,他自知口误,马上改正,“不是胳膊,是大腿,嘿嘿!大腿!”

    尽管王大壮的话听上去很滑稽,但另外三人没有一个觉得可笑。王大壮说的很客观,狐狸单纯用爪子在树皮上划来划去,爪子是不会流血的,所以,手掌印带有血色,只能证明狐狸用爪子在树皮上勾勒出人手形状后,刻意把自己身体某个部位弄破,让血流到树皮上,缓缓渗入沟槽内。

    树皮上残存凝固的血滴,就是有力的证据。

    一只动物,怎样将血弄出来呢,当然得朝自己身体咬一口,而最容易下口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腿部。所以,王大壮方才描述的,是很容易想到的事实。

    不可思议啊,用爪子“画画”已经够神奇的了,画完后又忍痛咬破肉皮,让血流到树皮上这是一只多么神奇的狐狸啊,它究竟想干嘛呢?

    陈刚忽然想到一个简单的问题,狐狸不会爬树,而手掌印出现在梧桐树与眼睛差不多水平的位置上,距离地面至少160公分以上。狐狸直立地上,爪子无论如何是够不到这么高位置的。

    这就太奇怪了,难道那只擅长素描的狐狸会爬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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