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人生切莫若初见 > 第21章 再见依然の三水三木
    〖21〗『再见依然の三水三木』

    【她喜欢他。喜欢了很久很久,久得跟她生命一般长。】

    ※※※

    “盛开”这栋楼的设计者是享誉世界的著名建筑大师慕容卿岚。

    楼层并不算高,为了营造气势,建筑时地基起得很高。楼的四周有一圈长长的阶梯将这朵盛开的莲花从地面上托起。阶梯的造型有点类似于坡地上梯田,起伏蜿蜒的造型,远远看上去像是水中浮动的荷叶。

    第一次来这里时,桑梓榆边蹦蹦跳跳地爬着楼梯,边笑如骄阳地对她说:“初见,这栋楼我最爱的就是楼前这排绵延而上的楼梯!每天一级一级地踏着它们去工作室,有种一步一步接近梦想的感觉。”

    梦想?

    韩初见站在阶梯尽头,嘴角扯起一抹漫着苦涩的笑——

    她的梦想,从来都不是“三水三木”工作室,仅仅是三水三木。

    如今,这个想了多年的梦,要破灭了吗?

    两人在台阶上坐了许久,韩初见终于开口说:“那个人,叫温汲渊,字三水。”

    夏莫倾望着她,等她继续。

    她在正午的阳光下,微微迷了迷眼,慢声慢语地说:“他六岁那年,因为父亲温润职位调动,一家三口从b军区来到x军区。他来到x军区不久,桑家就得了一个宝贝女儿,起名桑梓榆。因为温润的父亲,也就是温汲渊的爷爷出身诗礼大家,遗了祖上的传统,兴给孩子取字。古时,男孩要到20岁行冠礼时才取字,温爷爷却在给孩子取名时一并将字取了——取名中‘温、汲、渊’三字的三点水定表字‘三水’。后来桑梓榆识字后,也学着他从名字中取了三个‘木’,将自己的字自诩为‘三木’。”

    笑了笑,她抬头看向远方:‘许多人都以为‘三水’和‘三木’是因为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长辈们根据名字给取得相似的‘字’。其实,‘三水’是真正的中规中矩的‘字’,而三木却是一个小女孩为了跟喜欢的男孩显得更亲近些,给自己起的……呃,应该说是‘绰号’吧!”

    夏莫倾听到这,有些犹疑地问:“你是说,桑梓榆那时就喜欢上了温汲渊?”

    “不。”初见摇头,“在这之前的很早很早以前她就喜欢他了。早到,她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了……”

    顿了顿,她补充:“她从小是温汲渊带大的,或是在他喂她喝第一口奶时,或是他给她换第一块尿布时,她就开始喜欢他了。”

    说到这,她转头看他,眼中有灼亮的星星点点跳跃闪烁。

    夏莫倾望着她夜幕般美丽深邃的眸子,只觉胸口一塌,心跳倏地加快。

    “后来,发生了什么?”他问。

    “后来,他们恋爱了。”她答。

    “那……再后来,他们分开了吗?”

    “是,分开了。”

    “为什么?”

    “因为……”她垂下眼睫,“温汲渊的妈妈不喜欢桑梓榆,从小就不喜欢。家属院里,所有人都把她这个唯一的一个女孩当掌上明珠一般捧着、护着,只有她从来不给她青眼。”

    “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一是,桑梓榆的妈妈年轻时是军区艺术团的台柱子,连续三年在春晚的舞台上表演独舞,风华正盛的时候曾跟富家子弟谈过恋爱,闹得轰轰烈烈后分手,转而嫁给桑梓榆的父亲。军人家庭出身的温母觉得她作风不端正。二是……”

    蹙了蹙眉,她继续:“之前在b军区时,长辈们为了巩固温家在军政界的地位,口头上已经给温汲渊定了娃娃亲。女孩名叫柳蓁——不出意外,就是此时印在那张喜帖新娘一栏里的名字。柳家跟温家一样,都是京城有名的红色大家族,柳蓁的母亲跟温母是挚友,柳蓁从小是温母看着长大的,温母待她比自己儿子还亲。温家迁来x军区后,温家常接柳蓁过来过寒暑假。温汲渊待柳蓁一直不冷不热,反而成天跟桑梓榆打成一团,这让温母心里很不舒服。她觉得桑梓榆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抢了她内定的儿媳妇在自己儿子心中的地位。”

    说到这,两人都沉默。

    桑梓榆、温汲渊和柳蓁,这三人的故事跟他们和蓝潜墨、江玉颜的故事多么相似。

    有脚步声从身后传来,韩初见回头,看见温汲渊正缓步踩着石阶下来。

    他垂着眼睫,抿着唇角,脸上没有一贯优雅温润的笑,看上去有些失神和颓废。

    她有些日子没见到他了,只觉得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原本合体服帖的军装穿在身上都有些晃荡。

    这个x军区史上最年轻最英俊的上校军官,此时如同世间所有多情的男人一样,为爱煎熬为爱憔悴为爱消瘦为爱挣扎。

    想到他刚才在桑梓榆面前的强装淡定,看着他此时脸上难掩的落拓,原本她对他有些怨怼的情绪,顷刻间灰飞烟灭。

    “温哥哥。”她起身,轻声唤他。

    他猛地回过神,迎声看过来,愣了一下,方扬起嘴角笑了笑,向她走过来:“初见,怎么坐在这里?来找梓榆吗?”

    “是。”韩初见点了点头,指着身边的夏莫倾介绍说:“这是我朋友。”

    “你好。”温汲渊颔首礼貌和煦地跟夏莫倾打了声招呼,又看向韩初见,“初见,我还有要事在身,就不跟你多说了。改天哥哥再过来请你吃好吃的。”

    “吃好吃的喜酒吗?”她眼中水光潺潺地望着他,“温哥哥,记得给我喜柬,我会给你备一份大礼。”

    温汲渊眼中有什么东西瞬间摧枯拉朽般地土崩瓦解,扯起嘴角牵强地笑了笑,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转身离开。

    “我会照顾好桑梓榆的!不仅我会照顾好她,我还会找个比你更优秀、比你更坚定、比你更爱她的人一起来照顾她!”声音渐渐变低,“所以,为了温家的声名地位,为了你以死相逼的母亲,为了她为你安排的平步青云的人生,你放心去娶那柳家小姐吧,放心放开那个被你们温家长辈一直视如祸水的傻丫头吧!”

    温汲渊僵在原地好一会,微微颤抖的手指在身侧艰难地握成拳后,一句话也没回应,加快步子逃跑似地向下走去。

    越野车绝尘而去,初见望着那车消失在前方的拐角,低头牵起夏莫倾的手,对他说:“走,去看看那丫头。”

    ※※※

    初夏正午的阳光穿过窗外繁密茂盛的枝叶照进室内,斑驳的光点在堆满面料小样的工作台、摆着上百本画册和时尚杂志的书架、裹着白胚布的人台上跳跃闪烁着,远远看过去,整个房间美丽得如同童话故事里如梦似幻的玻璃房。

    房间内,桑梓榆穿着宽松的麻料刺绣衬衣,坐在灰色的布艺沙发上,低着头用打火机专心致志地烧着一根大头针的针尖。

    针尖变成灼目的红色时,她熄了手中的打火机,随手放在面前的茶几上。

    看着赤红的针尖慢慢褪去色彩,变成黑色,她嘴角微抿,将针尖一点点戳进左手食指的指腹内。

    针尖一点点没入细腻如脂的皮肤,她眼睛专注地盯着指腹,仿佛丝毫不觉得疼。

    手指一点点用力。

    针尖一点点深入。

    终于,针尖抵住指甲,再也穿不进去一分一毫。

    松开捏着针头的手指,她将插着针的手指举至眼前,迎着光线仔细端详。

    有丝丝猩红的血从针壁和皮肤的罅隙中渗出来,在明媚的阳光下,泛出如红酒般醇厚的色泽,衬得莹润如玉的指端有一种近乎妖娆的美丽。

    这样反反复复端详了好一会儿,忽地,她翘起嘴角笑了。

    都说十指连心,此时她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疼。

    当年刚学穿针引线、缝衣钉珠时,每每被针尖扎到,她都会疼得含着手指唏嘘好一会儿。如果他在身边,看到她含手指,肯定会如临大敌似地冷着脸将她的手指从口中抽出,拿出酒精棉签仔仔细细地给她指腹消毒,再涂上云南白药,末了还要缠上一个创可贴。

    那时,她总嫌他事多。

    她们学服装设计的,被针扎简直就是家常便饭的事,若每次被扎都这样郑重其事地处理一番,她早就“久扎成医”了。

    他听后只是望着她不温不淡地笑:“是‘久扎成衣’吧?你笨手笨脚的,缝哪件衣服不是以手指扎上几个窟窿为代价?”

    她自小就活在“神童”、“天才少女”的光环下,只有他觉得她傻、不开窍、笨手笨脚。

    偏偏,她就喜欢这个觉得她“傻、不开窍、笨手笨脚”的他。

    她,很喜欢他说她“傻、不开窍、笨手笨脚”时略带不屑的语气。

    她,很喜欢他说她“傻、不开窍、笨手笨脚”时满溢宠爱的眼神。

    不。

    不只是喜欢这些,她喜欢他的所有——

    所有语气、所有眼神。

    所有的一切一切。

    只要是他,她全部都喜欢。

    她喜欢他。

    喜欢了很久很久,久得跟她生命一般长。

    可是现在——

    用力将针从指腹中拔/出来,针壁破肉而出的瞬间,猩红的血以一种极其缓慢速度从针孔汩汩冒出来,不一会儿就染红了她的指腹。

    低头将血染在面前的请柬上,她一字一顿地说:“我,终于,失去了你。”

    门外,韩初见看着这一切,最终没有推开面前的玻璃门。弯身将怀中的保温壶放在门口,她沉默地转身拉着夏莫倾离开。

    她太了解桑梓榆的个性了。

    她知道,她现在需要的是独自疗伤的时间,而不是别人的嘘寒问暖。

    她也不必担心她手上的伤。

    因为,此时跟心里的疼比起来,手指上的疼根本不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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