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远古魔灵 > 正文 第5章 白天鹅宾馆
    司马南骓,性别:男,目前单身,身材健美,有着施瓦辛格的身板,詹姆士邦德的风度,尤其是他那充满欲望具有独特魅力的双眼(不是我臭他,这也就搁那些上了他的“当”的女人身上有这种感觉),据他说,在他视线范围内扫到的女人据他说几乎没有漏网之鱼,而且还是美人鱼,所以得了个外号叫“大种马”,声明一下,这却不是我给起的,也别搞错啦,此“大种马”不是写《基本督山伯爵》的那个“大仲马”,而是到处留情随意播种的“大种马”。不过据我观察,那也就是风流鬼遇上了骚狐狸而已,都是些烂货。要不是他家跟我家世交。咱俩从小一块玩到大的,兄弟情谊那是自不必说的,要不是这小子对我还仗义,恐怕我根本就不会交这种朋友,就算是世交我也会避之不及。

    可是就在三年前,一场暴风骤雪式的情变把他打回“原生态”,从此司马南骓在人们的视线范围内消失了。这个人,几乎要淡忘在我的记忆里。

    想想从前,我和他从小就是在一起玩一起读书一起干“坏事”,不过读大学就不在一块儿了,选的专业更是不同,他是考古专业的,当时我很纳闷,就这么个风流鬼,竟然会选择这么古板的专业,我问他是不是发烧了,他居然说那里有一个女孩很让他动心,敢情是奔这个去的。

    我和他太不同了,唯一相同的是我们读的大学都在同一座城市,毕业后也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所以还可以经常在一起胡闹。

    然而一切在三年前戛然而止,因为一个女人闯进了我们的生活,那是一个标准到标准的古典美人,有我自己拼凑的《一剪梅》为证:玉颜冰肌骨肉匀,明眸流盼,似嗔含娇。袅娜多姿亭亭立,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一支独秀众花隐,嫣然一笑,百媚丛生。斜倚瑶台醉花阴,尤物天成,秀色可餐。哈哈!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被这个“大种马”影响得我的词句都轻佻起来。害得我分裂性性格的脑袋里一边是我朝思暮想的可人儿,一边却闪现出了这“大种马”取笑我的嚣张放肆样。

    不敢说是国色天香,活色生香却是摆在眼前的,在她身上那些令人赏心悦目的特质同时符合我和司马南骓的审美标准和追求欲望,这样一来就直接造成了我们两个人之间长期形成的铁血关系骤然发生了裂变。陷入情网的我们为了得到这至真至纯至善至美的“肋骨”——也不知道上帝从哪个兄弟身上掐下来的,肯定是我的(以后的事实证明了的)。

    我和司马南骓象所有“中箭落马”的男同胞一样各自使尽浑身解数,象两只眼红得冒着怒火的斗牛一样你争我夺,最终我成了胜利者,那个女人成了我的战利品——我们结婚了。

    司马南骓在我举办婚礼的前三天晚上在“夏日风情”请了我和我老婆一顿酒,他在一场烂醉之后竟敢连我的婚礼都不参加就申请野外作业队远赴西北考古一线,害得我还得帮他向感到很丢面子的师傅师娘说尽好话,礼物更没少送,还好师傅师娘疼我,看我这么孝顺,也就渐渐不再尴尬了。看着两位老人如此难堪,更看着我费了那么多的礼物,我心里烧着一把火,就是说迟早我得跟这小子算这笔帐。

    话说回头,我当时很震惊,因为他是一个对女人只保持三分钟热度的“风流豺狼”,我没想到这一回对他来说如此的刻骨铭心,看来他确实动了真情,用他自己那天的醉话来说从没有一个女人能象阮荭妃(不好意思,这里补充一下,阮荭妃就是我们争夺的最后成了我的妻子的那个女人)一样能让他魂牵梦饶还俘虏了他那颗心霸占了他的爱情,真绕!

    就他那风流样儿,哼!不是我看扁他,野猫似的他不要多久一定移情别恋,还好阮荭妃没跟了他,要不可要苦死了她,还要拖累我。

    就是这个家伙,当年象“胡汉三”一样落荒而逃,今天他这个“胡汉三”又回来了。我不由得气从心来,不过不是气别的,只气当年他走的时候突然间在我老婆嘴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然后带着向我半借半抢的一万块钱,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这家伙打定主意离家出走,都不敢回家跟我师傅他老爷子说。那一万块钱是我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攒的啊,原来准备结婚用的,都被这小子抢光了,结果最后还是用了老婆的积蓄结的婚。

    当然现在我夫妻的积蓄够结几十回婚的,不过没有哪个人会变态到那地步,至少在我看来。那一口我保证我发誓一定会要回来的,想到这我就恨恨的啊。

    天网恢恢,这小子自投罗网,你不义就别怪我不仁,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扒了他一层皮,叫他从“大种马”变成“小阉驴”,至少叫他先把那一万块钱还有替他“擦屁股”给师傅师娘送的礼物连本带息给我吐出来。我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冲下楼直奔车库把我那辆vrsca v一r一d型哈雷摩托车(注意,这回不是在梦里了,这车花了我当年一大半的积蓄啊)推了出来,然后披挂整齐飙向司马南骓那小子说的白天鹅宾馆。哼哼,“小阉驴”你等着!讨债的来啦!

    白天鹅宾馆,那里我不陌生,在这个城市的西部,它所在的那片土地原来是片荒地,我读中学那会凡是有人约架都会不约而同地来这里,男孩子们所有的矛盾都会在这里解决,这里早年是乱葬岗和处决犯人的地方,因为这样,所以那里的地皮特别便宜,不过这里已经不似当年刚开发时那么荒凉的样子了。

    经过各种各样的“劳动者”多年的努力,当年的荒地已经建设成了这个城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任何一座城市所应该有的这里都有,高尚的庸俗的高贵的下贱的严肃的诙谐的光明的黑暗的无私的贪婪的文明的野蛮的都在这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着。

    在这片土地上,白天,一切是井然有序安分守己;夜晚,那些见光死的东西填满了这里的每一寸空间。

    白天鹅宾馆就是这片新开发区的中心地带,我很快“飞”到了这里,找了块地方停好了车,再解除了摩托帽等“披挂”,准备到宾馆向那整天皮笑肉不笑的前台问路时,冷不防蹿出个人把我拽到了停车场不为人注意的角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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